| 国务院要求出台具体的节能税收优惠政策 |
| 来源:不详 时间:2007/4/25 8:35:59 用手机浏览 |
中国国务院23日发布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,要求财政部、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具体的节能税收优惠政策,报国务院审批。
国务院明确提出实行节能税收优惠政策,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《节能产品目录》,对生产和使用列入《节能产品目录》的产品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,报国务院审批。
国务院还提出,研究建立促进能源节约的燃油税收制度,以及控制高耗能加工贸易和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的有关税收政策。拓宽节能融资渠道,加快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。
这份名为《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》指出,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。
决定要求,严格实施控制高耗能、高污染、资源性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;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,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,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。
根据决定内容,节能工作重点将集中在6个领域,其中最重要是在工业领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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